时间:2023-06-21 17:14:15
来源: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介
一、学校简介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川府函〔2018〕77号),并经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以航空及旅游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国标代码为:4151014645,招生代码为:5783。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由四川东星航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东星航空教育集团)举办,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2006年创立的眉山华西航空旅游学校。2018年4月,四川东星航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眉山东星航空职业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与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一体化办学,实现中高职衔接。
东星航空教育集团在董事长辜英智及其他领导的带领下,始终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践行“厚德、求实、创新、尚美”的校训,立足四川、面向西南、服务全国,突出“外树形象、内塑灵魂”“培养符合新时代民航及旅游单位所需的绅士与淑女”特色。
办学16年来,东星航空教育集团培养了上万名民航及旅游业服务人才,为我国民航及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顾过去,东星航空教育集团风雨兼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展望未来,我们满怀豪情,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走进新时代!
二、校徽和校训
(一)校徽
“太阳,祥云,凤凰”,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logo。
该图案由学校董事长辜英智亲自设计(在仁寿师范学校时,潜心学习美术油画,有一定艺术基础,工作之余,也笔耕不断)。其设计灵感来源于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巴蜀文化图腾“太阳神鸟”,涉取传统文化之精华,古为今用。“太阳神鸟”图案也是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的徽记。
图案设计成形后,经重庆市版权局、国家版权局登记成功。最终,由商标注册的最高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该图案的《商标注册证书》,共历时两年。
该图案作为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logo,寓意学校像旭日初升、朝气蓬勃。九朵祥云,生生不息;彩云飘扬、吉祥如意。凤凰是太阳之精,光明使者,百鸟朝凤。
颜色为中国传统的大红,具有吉祥、圆满、祥和、幸福的寓意。学校的logo图案也寄寓着全体天府航空人立志蓝天、追求理想、服务社会的真挚情怀和对教育事业的永恒追求。
(二)校训:厚德、求实、创新、尚美
1.厚德
厚德源自《周易大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其意为:天体运行,永无已时,君子法天故应奋斗不止;地势平阔,赞育万物,君子法地,故应兼容并包。其中自强不息即永远奋斗,勇敢面对自然和社会的挑战,表现了中华民族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和拼搏抗争精神。厚德载物即包容万物,以和为贵、以忍为高,表现了学校师生应具有的宽广胸襟和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
2.求实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从个人的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地干实事。
3.创新
创新是事业的灵魂。创新就要创一流的科研成果,培养一流的创新人才,培育一流的先进文化。学校要成为创新的基地,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尚美
尚美,美是一种高尚的人生境界。美涵括着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等丰富的内容,它既是外在的、物质的,也是内在的、精神的,尚美与求实互相呼应,互相补充。尚美是我校培养新时代“绅士和淑女”的具体体现。
(三)学校形象传播语:大美天航,自由飞翔
“大美”与学校校训中的“尚美”相呼应,既涵盖了师生的外在美、学校的环境美,更是包含了师生与学校共有的文化内涵与底蕴。在这样一种“美”的烘托下,寄予学校师生在广阔蓝天逐梦飞翔的美好未来。
(四)集团标识
“麦穗、五星、飞机、红日”,四川东星航空教育集团的logo。一架承载着集团希望的飞机在五颗五角星的照耀下随着太阳一同升起,寓意着集团的发展蒸蒸日上;“五角星”既象征性集团沐浴着祖国母亲的光辉,又象征着集团办学的学子来自五湖四海、飞向五湖四海。“ESAC”是东星航空教育集团(East Star Aviation Company)的简称,在象征着“收获与和平”的麦穗的包围下,寓意着集团将培养越来越多承载祖国希望的优秀学子。
(五)集团形象传播语:东星航空,心灵相通
集团办学10多年来,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东星航空”既是标识,更是品牌。“心灵相通”寓意东星航空教育集团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办学,贴近师生心灵,与家长相通,与社会相通,代表着集团旗下院校全体师生心心相印、努力奋斗拼搏的精神。
三、学校理念
1.办学定位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四川、服务民航、特色鲜明、师生满意、社会认可。
2.办学目标
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体现行业及专业特色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国内航空旅游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和谐、 学习、 奋进、创新”的新型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育人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促发展,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全国。
4.学校精神
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
5.教风
敬业 仁爱 进取 奉献
6.学风
尊师 律己 勤学 强技
7.办学特色
纪律严明、礼仪规范、产教融合、双师双证、成人成才、就业与升学并举。
专业设置: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航空物流、旅游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服务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导游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条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关于2023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由四川东星航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举办,以航空、旅游及卫生健康等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一条 学院全称: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645。
第二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第四条 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
第六条 邮政编码:620800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编制学院招生计划、制定招考办法和录取标准、对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执行,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第十二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学院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根据生源情况将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认可按照国家政策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与计划数的比例为1.05︰1。
第十六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根据志愿先后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考生建议参看以下报名条件:
1.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体重匀称(标准体重上下浮动10%以内,标准体重=净身高-110),要求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58-175cm;
2.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6cm以上;
3.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为男性。
第五章 体检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3)67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俭学等多项措施,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院专业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报考指南》和《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承诺均属违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院无关,均由承诺者个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十九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姓名:
电话:
年龄:
15
16
17
18
19
20
15岁以下
20岁以上
性别:
男
女
学历:
初中
高中
中职
其他
地址:
专业:
备注:
帮你择校调剂 《隐私保障》